雖然副市長出面說明「市政府將不會建置有隱私疑慮的人臉辨識系統」,但我認為,即使只有車牌辨識一樣是侵犯人民行蹤隱私的自由。
一旦台北市的路燈都具有車牌辨識功能,等於每位市民每天的行蹤都被詳細且永久的記錄在某個資在庫中,
這時,可能出現的問題就很多了:
a) 接案廠商一個沒睡飽的工程師可能把資料庫帳密遺落在某間咖啡廳;
b) 某行政長官可能取得政治對手的行蹤資料,爆料給媒體;
c) 心術不正的官員可能將資料分享給外國,換取其他利益;
d) 任何你想像不到,但政府總能突破天際的出包⋯⋯
在這些問題沒有設立制度性的防範措施以前,我反對政府以「安全、交通」為名侵犯我們的行蹤隱私!
#技術讓美好的事情發生
#但價值才是定義美好事情的關鍵